各教职工:
根据《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奖励工作的通知》(瑞人社〔2024〕9号)文件要求,结合我校实际,经学校支委会扩大会议讨论,决定做以下说明:
一、年度考核相关说明
(一)我校 2023 年度考核对象为 105 人(校长不纳入考核),考核“优秀”人员数量为 21人(优秀不超过考核人数的20%)。
(二)对考核人员以管理和学科(结合高、低段方式) 进行分组,总共分为七大组:校委组(19人)、语文高段组(16人)、语文低段组(18人)、数学高段组(10人)、数学低段组(11人)、英科组(14人)、综合组(17人)。
(三)每小组“优秀”指标数量按组内总人数的20%左右的比例分配,各组内“优秀”推荐人数(向学校考核领导小组推荐的人数)为各组“优秀”指标数+1 人,具体详见“附件 1”。
(四)表格填写注意事项
1.岗位名称:请填写“专技”。
2.受聘现岗位时间:一般是参加工作时间。
3.岗位(职员)等级:具体岗位等级(如:专技9级)/专技试用期
4.受聘现岗位(职员)等级时间:最近聘任时间(如:最近聘任9级的时间)/介绍信时间。
(五)相关组别负责人要在 4月 2日前将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等级表》(纸质),3月29日前将《推荐书》(纸质)上报给项进平(666142)老师处,逾期将视作自动放弃,相关“优秀”指标学校进行统筹。
二、考核方法和程序
(一)校长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,根据平时考核及个人总结,写出评语,提出考核等次意见。
(二)经考核组审核后,由校长确定考核等次,并将考核结果公示(公示期 5 天),公开接受群众监督;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,可在考核结果公布之日起五日内向考核组申请复核。
附件:
1.《瑞安市汀田实验小学 2023 年度考核“优秀”等第分组表》
2.《推荐书》
瑞安市汀田实验小学
2024 年 3 月 25日